高速拖车费用不透明已成老百姓公开的秘密
如今私家车保有率持续攀高,每逢节假日,高速免费,大量私家车一拥而上,高速公路事故率持续攀升
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事故,车主多求助于路政部门或高速交警,并交由专门的拖车公司处理,拖车公司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的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并收取相关费用。但由于拖车价格没有统一标准,由拖车公司自己制定,“漫天要价”就常由此而出。这在老百姓心中也不在是什么秘密,所以现在一提到清障车,老百姓自然会联想到天价拖车费。
大多拖车公司都是在处理完事故和拖完车后才告知车主相关费用,因此该收费具有较强的强制性,也往往引起纠纷。高速拖车,有时拖车费动辄几千,夸张的时候甚至上万。
近几年部分省份开始陆续出台拖车费起步价等相关规定。但每个省份都有自己不同的救援收费标准。对一、二、三、四、五型车因事故或故障须拖离高速公路的,拖车费的基价分别是10公里280元、380元、450元、500元、580元。每超过1公里,分别加收15元、20元、22元、25元、27元。而在山东,相应车型所收取的价格又有所不同(如下表所示)。标准的制定并没有一个相应的依据,这也是造成收费混乱的一个原因。
除了救援费用,现在的高速救援队还提出了“放空费”的概念,这个费用也是每个省份都不同的。例如在河南,当清障施救单位应故障车辆司机(货主)要求到达故障现场,却因为司机(货主)原因取消拖曳(牵引)、转运作业时,故障车辆司机(货主)需要支付放空费,标准为200元/次。而在重庆,如果车主取消救援作业,那需要支付救援费用50%的“返空费”。
事实证明,虽然越来越多的省份都出台了自己的高速救援收费标准,但想要做到透明收费这一点却是困难重重,这涉及到多方的利益。据了解,现在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或者故障车辆仍由高速交警负责协调车辆清障。业务垄断、没有统一的标准,使高速拖车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按道理来说,拖车服务应是社会公共化服务范畴,相关部门应负责监督和制定拖车行业准入机制,由国家制定救援的服务标准和收费价格标准,而不应该完全市场化。
建立真正有效的监管体系,才能有望解决高速拖车乱收费这一现象。相关部门应该对拖车行业的收费和具体的施救过程进行监管、对拖车行业收费混乱的现象及时给予整治。同时,在车主需要拖车服务时,作为国家机关的事故处理部门,应当对拖车这样带社会公益救助性质的行业收费进行监督,这样有利于监督拖车行业的正当、有序竞争和发展,也能有效保护车主的合法权益。
但可惜的是,从现在看来,高速拖车收费混乱的问题在短时间内还不能得到解决,希望所有的司机都安全驾驶,尽量不给高速拖车压榨的机会。